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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大年三十杀害仇家三人 “为母报仇”还是“生活纠纷”?

    王节    时间: 2018-02-19  点击量: 784

    近日,一条关于“大年三十为母报仇杀害仇家三人”的消息引发热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公安局的微博显示,21512时许,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已于217745分投案自首。

    官方发布的一份通告显示,死者王自新,男,71岁,务农;王校军,男,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王正军,男,39岁,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1996年夏天,张扣扣的母亲汪氏与王自新发生矛盾纠纷,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当年17岁)用木棒打伤汪氏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正军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大年三十中午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家吃过饭,提刀去了王家,将王家父子三人杀害,并放火烧毁了王家长子王校军的汽车。目击者说,当时看到张某身上有枪,但未曾听见枪声。

    当地村民刘先生介绍,张扣扣杀人后去了他母亲的坟前烧了纸,然后走到附近镇子大河坎看了花灯。吃了饭后又从大河坎走路到新集镇老家想回去看父亲,后被武警发现,再次逃离,在新集大桥下面蹲了一晚上。次日一早,张扣扣在新集镇一家店吃了一碗面皮,就去了派出所自首。

    另据当地村民介绍,张扣扣是独子。1996年,他只有13岁,因为地基纠纷问题,母亲被王正军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在新疆服役两年,2003年复员回家,无正当职业。此后几年,张扣扣曾外出务工。2017年底,才回到家乡。

    小编寄语:我们很有幸处于一个自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都可以发声,去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我们并不是案件的督办者,不完全了解案情,有时候猜测反而会导致错误的舆论倾向。就本案而言,首先对于行为人的杀人动机,小编就持保留意见,当年的案件已经时过境迁,为何事过多年行为人才开始复仇行动?究竟为母报仇还是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导致的悲剧?对于案情的一切我们还有待司法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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