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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储户取钱被玻璃撞坏鼻梁 诉至法院要求索赔4万余元

    王节    时间: 2017-04-13  点击量: 301

    玻璃擦得太亮,储户姜先生一头撞到银行的玻璃墙上受伤,为此姜先生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健康维护权,有两层含义。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原告姜先生诉称,201716日上午,他到位于海淀区中关村的被告某银行网点取钱,当时营业厅排队取钱的人太多,他进入营业厅后看见ATM机前没有人,便想穿过营业厅去ATM机取钱。

    他没想到从营业厅到ATM机之间有一面玻璃墙,玻璃擦得很亮,上面也没有粘贴提示和防撞标志。他没有看见玻璃墙,一头猛撞到玻璃墙上。当时他就头昏眼花鼻梁剧痛,鼻子流血。

    姜先生称,被告银行的工作人员拨打120叫来急救车,将他送至中关村医院,到医院后他的血压升高到180,通过照CT发现鼻骨骨折,需要做复位手术,大约需要花费3万元,但是银行却拒绝赔付。于是,姜先生将该银行诉至法院。

    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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