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饮用水被查出致病菌 食药监局责令企业召回整改
最热文章
  • 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
  •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起诉……
  • 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
  • “徐玉玉案”案情梳理……
  • 快递成“慢”递 ……
  • 江西法院审理涉黑团伙……
  • 检察院末检工作进校园……
  •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党组会:减少形……
  • 2019年中央部门预……
  • 中纪委《以案示纪》系……
  • 杭州保姆纵火案民事诉……
  • 4月1日起内地居民出……
  • 中国公民在莫桑比克遇……
  • 百度、搜狗等公司因骚……
  • 饮用水被查出致病菌 食药监局责令企业召回整改

    王节    时间: 2017-04-24  点击量: 389

    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和陕西省食药监局对肉制品、饮料等进行了抽检,其中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产品有:陕西省水务集团富县供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鄜纯牌18.9L/桶纯净水、横山县小溪潺涓桶装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17L/桶潺涓纯净水、榆林市三千尺健康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榆林市三千尺健康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7L/桶三千尺饮用纯净水、佳县超奇纯净水屋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佳县超奇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1.3L/桶超奇纯净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根据国标规定,纯净水中不应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榆林、延安等市食药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整改。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对于召回的产品应当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级质监部门监督。

    在本案中,被查明的矿泉水已经属于不合格产品,这些产品一旦流入市场被人们消费,最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作为厂商有义务将其召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