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7时许,项城市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花园办事处学府花苑小区东门有人打架。接警后,花园派出所多名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报警人张某(女)面部、颈部有抓痕并有少量血渍,衣服上留有明显鞋印,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民警询问张某事情经过期间,男子从某满身酒气走到民警跟前,称其妻子也被打伤就在不远处。民警在对报警人张某的伤情拍照固定后便前去询问从某妻子受伤情况。后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民警准备陪同受伤人员去医院检查伤情时,从某突然情绪激动,拒绝去医院检查并带其妻子准备驾车离开。因从某满身酒气不适宜驾驶机动车辆,民警上前劝阻从某不让其开车,从某不听劝阻强行驾车离开将民警撞伤。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在本案中,民警赶到案发现场之后,这名醉酒行为人非但没有配合民警的正常职务行为,反而情绪激动,不听民警的劝阻直接驾车离开从而撞伤民警,妨害了正常的管理秩序,符合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行为人的醉酒状态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并且在实施驾车离开的行为的时候并没有丧失基本的认识和辨认能力,因此具有直接故意的主观状态,因此手段和目的均具有违法性。
目前,项城市公安局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充分调取案件相关证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从某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