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公安部获悉,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对曾被我国通缉的“百名红通”人员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的闫永明在新西兰犯洗钱罪进行宣判,判处闫永明5个月家庭监禁,附加6个月缓刑监管。此前,新西兰将罚没闫永明犯罪所得的2785万新元(约合人民币1.3亿元)返还我国。
2016年初,在与新西兰警方联合调查闫永明犯罪所得,并积极准备提请新西兰引渡闫永明的同时,中国警方开始对闫永明开展劝返。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后选择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接受中新两国法律审判。2016年11月12日,闫永明回到中国投案自首。2016年12月22日,经依法公开审判,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闫永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没犯罪所得收益。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中国司法机关对闫永明的审判体现了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中澳、中新执法部门共同合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也再次表明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