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宁市一个孩子坠楼摔伤,120接诊医生认定其死亡而不予送诊。家人自行送医后,孩子经抢救仍然存活。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5月8日18时许,常宁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接到塔山乡狮园村电话,反映有孩子不慎从二楼摔下,伤势严重。120接诊医生接到伤者并进行检查后,初步诊断为“脑死亡”,而孩子家属坚持要把伤者送往医院,双方发生争执,后家属自行租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8日20时40分左右,伤者被送达常宁市人民医院。经吸氧、气管插管等一系列抢救措施,至9日凌晨3时左右,伤者伤情有所稳定,随后转至衡阳市南华附二医院继续治疗。记者13日了解到,目前受伤孩子仍处于昏迷状态,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后决定,对接诊医生给予停岗处理和行政记过处分,拟停止其一年执业活动,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对接诊护士给予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诫勉谈话处理。担架员和司机因没有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本案中,虽然差点由于医生的原因造成受害人的死亡,但是医生做出自己的判断并不是因为不负责任,而是由于自身医疗水平的局限性,所以并不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也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此罪属于过失犯罪,只有发生损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
11日,常宁市卫计局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开通报,责成常宁市人民医院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