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电(黄炳贤)广西东兴一男子意图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水獭、蟒蛇、犀鸟等野生动物被警方查获。5月17日,东兴市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5年开始,被告人韦某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在淘宝网、微信上经营宠物店,意图向他人出售水獭、蟒蛇、犀鸟等野生动物。
2016年5月16日,东兴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从被告人韦某租住的出租屋内查获犀鸟6只、水獭4只、蟒蛇20条。经检验,所缴获的上述动物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东兴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韦某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韦某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其实这样因为有意或无意贩卖野生动物而获罪的案件我们可以时常见到,前段时间网曝男子因卖两只鹦鹉而获刑五年,往远了追溯,一名大学生因为掏鸟也被处以刑罚。小编觉得社会舆论在声伐所谓的“机械执法”的同时,是否也要考虑去提升大家的法律意识,做到不要去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