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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节    时间: 2017-05-17  点击量: 419

    本周二,波鸿双重强奸案进行了最后一场庭审,本案的两名受害者都是中国女性。来自伊拉克、在德国避难的嫌犯被判处11年监禁。波鸿检方透露,按照德国现行法规,该案犯至少要在德国监狱度过一半刑期(5年半)后,当局才会考虑是否予以遣返。

    据德国之声报道,在法庭的最终陈述环节,波鸿检方指出被告对两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心理伤害,并强调被告从案发被捕至今毫无悔意。检方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强奸是一种怎样的罪行,在他的家乡强奸甚至能判死刑。检方建议法庭判处被告12年监禁。

    受害者的两名律师也强调了暴力犯罪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伤害。而辩护律师则只是对控方陈词的一些细节提出了疑问,并无更多的辩词。

    主审法官塔拉罗夫斯基随后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他特别指出,虽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来到德国、并已在去年正式获得避难身份的伊拉克难民,但是此次审判绝非针对难民。他在判词中说,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无悔意、且在证据几无疑点后方才表示认罪,“否则判决可能不至于那么重。”

    第一名中国受害人律师甘策说,她的当事人并不特别关心判几年,“重要的是将罪犯绳之以法。”“此案发生后,不少波鸿民众都通过警方向两名来自中国的受害人转递信件,向她们表示安慰和支持,还有人提供了捐款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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