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那天,一条体型很大的狗突然冲向骑着电动三轮回家的张峰,张峰被吓得从车上摔下来受伤。而这,导致了他左下肢受伤,构成九级伤残。
由于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张峰和狗主人闹上了法庭。
主办法官经过调查,对狗叫把人吓到,进而出现人摔伤的事实予以了认可。在责任分担上,则是双方都有责任。法官介绍,吴娜饲养的该金毛犬系大型犬,重60斤,又未办理饲养证件。作为饲养人,吴娜明知犬类动物存在攻击性和危险性,却未对它采取有效的看护措施,这一做法违反了城市养犬的相关规定。而正是由于吴娜的疏于管理,才导致狗突然窜向了张峰,因此吴娜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因张峰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系其自行改装,且金毛犬并未直接咬伤他,只是令其受到惊吓,才导致操作不当从三轮车上摔下受伤,故张峰对其自身受伤存在重大过失,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法院认定,吴娜对张峰受损承担主要责任,担60%的责任;张峰对其自身受伤承担次要责任,担40%的责任。一审判决吴娜赔偿原告张峰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722.5元,并驳回张峰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