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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为讨债强行住入借款人家中一年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

    王节    时间: 2017-06-22  点击量: 395

    男子为讨债强行住入借款人家中,长达一年之久,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却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年底一日晚,张某正在家中看电视,屋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听急忙去开门,只见李某站在门外,大声吆喝:“刘某在不在家?我们找她有事!欠我们的钱不还,今天就不走了!”还没等张某回答,两人径直闯进去,之后便赖在张某家里与其一同居住。

    2015年元旦,张某的小女儿前去探望母亲,看到家里状况顿时心生怒火,与李某引发冲突。之后,张某被家人接走。次日,张某的二女儿刘某芹以居住宿舍被他人非法侵入而报警,直至201512月,李某夫妇被公安机关强行带离,其强行住入他人住宅长达一年之久。

    原来,李某与张某的大女儿刘某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刘某20146月为李某写下90万的借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为偿还李某债务,刘某201211月将其居住的房屋卖给妹妹刘某芹,并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刘某芹的母亲张某一直居住在这里。

    章丘法院认为,李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居住一年,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系初犯且自愿认罪,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决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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