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男子为还债人体运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最热文章
  • 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
  •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起诉……
  • 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
  • “徐玉玉案”案情梳理……
  • 快递成“慢”递 ……
  • 江西法院审理涉黑团伙……
  • 检察院末检工作进校园……
  •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党组会:减少形……
  • 2019年中央部门预……
  • 中纪委《以案示纪》系……
  • 杭州保姆纵火案民事诉……
  • 4月1日起内地居民出……
  • 中国公民在莫桑比克遇……
  • 百度、搜狗等公司因骚……
  • 男子为还债人体运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节    时间: 2017-06-26  点击量: 398

    26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体内运毒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最终获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同时,另有两起运输毒品案件也于当日进行宣判。

    据介绍,四川泸州籍男子赵某某于201610月某日通过QQ群与一男子联系,商量通过体内藏毒运输的方法赚钱。115日,赵某某从成都乘火车到昆明,与对方见面后,又按照对方的安排乘坐汽车从昆明到南伞镇。1117日,赵某某按照一男子的安排,吞食62粒毒品,二人约定,将毒品送到后称重量按克数支付费用。

    1119日,赵某某乘坐飞机从昆明抵达西安咸阳机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两天内,赵某某从体内排出62粒塑料纸包的圆柱条形物品,后均检出含有毒品海洛因成分,总净重453.2229克。

    赵某某称,他并不吸毒,作案之前从未接触过毒品。因欠他人50多万元债务被追债,便急于寻找快速挣钱的“门路”。经过网络搜索,他在一个网贴中看到了一则广告,上面写着“一周时间能挣5万元”等宣传语,赵某某试着联系了帖子中的QQ号。对方通过QQ告诉他,挣钱的方式是“偏门生意”,只要他愿意,立刻就可以到云南工作。

    据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QQ聊天记录中显示,对方当时告知赵某某所谓的快速挣钱方式就是人体运毒,几经考虑后,赵某某表示“愿意去云南,只要能挣到钱就行”。面对法官,赵某某当庭表示,其犯罪事实全部属实,他自愿认罪。

    最终,莲湖区法院一审宣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与他同时被宣判的,还有另两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何某某和曹某某均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何某某6万元、曹某某3万元,同时没收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