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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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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注建[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7-05
【实施日期】 2006-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了加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明确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职能分工,简化注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为促进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注建[2005]5号《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注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注册的个人必须使用软件填写和打印相应的注册申请表。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册申请表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更改、补办申请表》。申请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 ce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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