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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局、省地税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6)49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06)0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是规范税务师事务所行为,净化税务代理市场的重要手段。今年年检时间紧,内容多,要求严,任务重。为了保障年检工作的顺利完成,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要求,今年的年检工作由省辖市局和县、区局共同组织,省辖市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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