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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日本、比利时、德国、瑞典、英国等9家企业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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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3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取消日本、比利时、德国、瑞典、英国等9家企业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3号)


  近日,总局在对日本、比利时、德国、瑞典、英国等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实施后续监督管理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扬州加藤现代农艺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注册材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不具备获得注册资格的基本条件。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维护进口废物原料的贸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53条和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48号公告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下列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的注册资格:
  

企业名称

国家

注册编号

1.

扬州加藤现代农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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