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人函[2006]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做好注册计量师制度实施各项工作,现就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的审批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