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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金缴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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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厅函(2008)82号
【发布日期】 2008-04-09
【实施日期】 2008-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1207;实施日期:20091207)废止。
 
关于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金缴纳问题的复函


山东保监局:
  你局《关于保险中介机构缴纳注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请示》(鲁保监发(2008)2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申请设立时,其注册资本应一次性缴足。
 
二○○八年四月九日
失效日期: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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