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33—2774888 2770758。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一、申请执业注册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制发《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扉页加盖“已注册”专用章。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扉页上加盖“作废 ”专用章。
(二)办理期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时还应提交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二、执业地点变更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变更执业地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市卫生局指定机构出具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9、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业类别变更
(一)办理程序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扉页上加盖“作废”专用章,制发新《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扉页上加盖“已注册”专用章。
(二)受理时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执业类别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原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新《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6、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8、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执业范围变更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受理时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执业范围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6、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8、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重新申请注册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二)办理期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三)重新申请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市卫生局指定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9、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注销注册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二)受理时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注销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注销注册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补发《医师资格证书》
(一)办理程序:市卫生局医政科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批。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补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省卫生厅审批。
(三)申请补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证件丢失补证申请原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省级报刊挂失证明;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补发《医师执业证书》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补发《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扉页加盖“补”专用章。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补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补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证件丢失补证申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市级以上报刊挂失证明;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资料由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三)《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注册体格检查表》、《执业医师拟聘用证明》等相关表格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从市卫生局网站(www.zbws.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