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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会〔2009〕4 号
【发布日期】 2009-05-07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财办会〔2009〕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我们研究起草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广泛征求本地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意见,并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会计司。
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覃东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  联系电话: 010-68552933 
  传  真: 010-68552934
  附件: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财政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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