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长府发[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各专项计划由市发改委下达和组织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2005年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项 目 计算单位 2004年 2005年 实际 增长% 预 期 增长% 一、经济总量 生产总值 亿 元 1535 13.5 1760 13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 元 168 8 180 6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 元 742 15.5 868 15 其中:工业 亿 元 635 14.7 735 14 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