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为做好2005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23日举行。各地要按照《2005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准备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中旬以前。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人事考试部门要严格按照人发[2002] 35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务必于9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2),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级别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科目代码及名称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基础01.基础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01.专业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四、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第一天的专业知识考试和第二天的专业案例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