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推行营业税有奖发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张政办[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推行营业税有奖发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常阴沙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各党委厂: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地税局《关于推行营业税有奖发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推行营业税有奖发票的实施意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