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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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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 〔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对2001年9月4日发布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2005年3月1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修订)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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