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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办发〔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规范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管理,提高注册税务师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定于2005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对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进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事务所年检
  1.从严检查事务所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检查事务所有无利用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特别是有无依靠税务机关进行强制代理、以费抵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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