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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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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2005]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05)27号)精神,保证领导同志及时了解紧急事件,指导事件处置,特作如下通知。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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