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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7
【实施日期】 2005-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以及《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人条件
  地质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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