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统一实行电子注册操作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5]2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5)24号)要求,从2005年秋季起,对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成人中专)新生统一实行电子注册。现将《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操作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我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