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人事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3
【实施日期】 2005-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
  第二条 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为2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3个小时。
  第四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