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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于报关员重新注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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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18
【实施日期】 2005-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海关关于报关员重新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报关单位:
  根据海关总署文件规定,天津海关自2005年11月15日起实行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识别报关员身份及进行报关员日程管理的功能。为配合系统应用,对已在天津海关注册的报关企业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属报关员进行重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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