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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建房函[2005]43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粤建房函[2005]4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房管局,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精神及建设部《关于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4]13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我省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续期注册的范围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有效期至2005年11月止的房地产估价师。但1997年底前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2003年12月30日前注册期限届满的房地产估价师不属于本次续期注册范围,按换证处理。
  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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