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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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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5〕10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的若干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州”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工业在全州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培育一批工业大企业(集团)。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集团)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我州工业企业在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及产品结构上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工业经济在全州国民经济发展的比重逐步提高。以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重点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有效地带动了电力、冶金、制药等重点产业的发展。但是,大多数工业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发展缓慢,不适应我州工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大企业(集团),对加快我州新型工业化进程,增强工业经济实力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的基本思路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立足于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做强做大”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以资源合理配置为基础,以产品链延伸为重点,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体制、机制和观念创新为动力,突出主业和规模,不断增强重点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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