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项目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体竞字[2003]82号文件)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项目运动员、教练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06年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各注册单位须于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在我中心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