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纳税突出贡献工业企业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州政办〔2005〕11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纳税突出贡献工业企业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已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伊犁州直纳税突出贡献工业企业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为表彰在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富州”,尽快跨入全疆发展快车道目标中依法经营,照彰纳税,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