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5)137号)等文件和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和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能源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重要战略物资,成品油流通对国家经济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继续保留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商务部等部门制定和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省商务厅制定发布《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和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省政府、市政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对成品油行业经营市场监管进行集中整治。由此可见,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政策性极强,法规要求严格,各级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