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云南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规则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规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统一使用本规则印发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在案件审理中需要的其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各州、市可以自行制定。
  国务院部门已经对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对于必要的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规定不全的,省级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则作补充性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