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的管理,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税协为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为地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地方协会具体办理会员入会登记管理事宜。
  第三条 中税协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应当加入中税协(同时加入所在地方协会),成为中税协的团体会员。凡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并在省级注册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