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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情况的通报
国税办发[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31号)要求,各地于2005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开展了年检工作,为确保年检工作取得实效,总局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地开展年检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年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36个地区(山西省、浙江省不完整)上报数据统计,截止2005年6月30日,参加年检的事务所2546个。其中通过年检2198个,占参加年检的86.33%;限期整改253个,占9.94%;停业整顿16个,占0.63%;取消资格79个,占3.1%.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18764人。其中通过年检17956人,占参加年检的95.69%.
  从各地年检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取得成效以及年检情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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