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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06年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注册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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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06年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注册结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水平,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我局于2006年3月对首批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进行了换证注册。现将注册结果公布如下:
  参加本次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资格换证注册人员共63人(合格名单见附件)。本次注册以审查总结材料和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几年来,首批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在技术把关、检验人员技能培训、科技攻关、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法规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绩。通过座谈交流,参加注册的高级检验师加强了对新法规的掌握,加深了对新技术的了解,履行技术把关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将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由我局统一制作寄送至各省局。调离检验检测机构的高级检验师将不予换证注册,待调回后,可重新办理注册。请各省局及时通知上述合格人员。具体事宜请与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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