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保全

1.诉讼证据保全 

(1)适用条件:①证据可能灭失;②以后难以取得。

(2)启动方式:①诉讼参加人(即当事人)申请;②法院主动采取。

(3)当事人申请的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4)管辖:受案法院

(5)担保不是必需提供的: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2.诉前证据保全 《民诉》第81条

(1)适用条件:①证据可能灭失;②以后难以取得。

(2)启动方式:利害关系人申请

(3)管辖: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4)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