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条件

1.具体要求: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注意:这里是明确的被告,而非正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处理方式:不立案受理;立案受理。

不予受理是案件尚未受理时的处理;而驳回起诉是案件受理后的处理。

3.起诉状内容《民诉》第121条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