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

1.仲裁程序的公开:

(1)仲裁不公开进行。(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3)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开庭

(1)仲裁应当开庭进行。(2)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3.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4.仲裁庭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