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某与钱某在一次某大学组织的交流会上认识了,两人都觉得和对方特别投缘,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不久就建立了恋爱关系。大学毕业后,二人走上工作岗位,筹办着结婚的事。女方关某家庭条件相当优越,其父亲经营着一家很大规模的公司。而男方钱某则出生在一偏僻的小山村,家境贫寒。但关某最后还是将二人恋爱并结婚之事告知了其父母,其父母听后坚决反对,尤其是其父亲,对关某的婚姻自由进行了暴力干涉,导致关某多处受伤。关某为捍卫婚姻自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但后来其父悔过,同意了二人的婚事,关某决定撤诉。
刑事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关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市xx县x路x号,电话: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撤回申请人诉关xx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一案的刑事自诉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人关xx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一案,贵院刑庭立案后已调查审理,但尚未终结。其间,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认为自己不应当干涉申请人的恋爱婚姻自由,自己脑中存在的门当户对的封建观念是错误的,并表示对申请人的婚姻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考虑到被告人是申请人的父亲,为维护亲情,维护和谐的家庭氛围,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之规定,撤回自诉,请予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关xx
x年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