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某开了一个某体育品牌产品的专卖店,一日,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来童某的店查访,认为她的店所卖的运动服是仿品。于是,吊销了其店的营业执照。童某不服,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童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所地:xx市xx县x路x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省xx县工商管理局,地址,xx市xx县x路x号,法定代表人:何某,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人xxxx年x月x日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特向贵单位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 x 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专门经营某体育品牌的运
动类产品。xxxx年xx月xx日,xx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来我店查访,认为我店所卖的运动服是仿品,我争辩无效。于是,xxxx年xx月xx日,xx县工商局以销售假冒品牌运动服为由,以x工字第x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我店所卖的运动品均为正规渠道所购进,有买卖合同、收货单、发票等为证。但县工商局不听我申辩,吊销我店营业执照,我不服,特向贵单位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还我一个公道。
此致
xx市工商局
申请人:童某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