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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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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12
【审批日期】 2013-11-12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房合法化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委托合同纠纷、行纪合同纠纷的区别。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不想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一样代委托人从事活动,而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只起介绍、协助的作用,其本身不参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适用本案由时不要将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混淆。

  ◆居间合同里的中介行为不包括技术中介,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是技术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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