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回收合同属于无名合同,该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技术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于烟草种植回收合同纠纷,还可以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07年1月12日颁布的《烟草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