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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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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22
【审批日期】 2013-11-22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多发点

◆因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提起的诉讼,应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为基础,并结合《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股东出资纠纷的不同。新增资本认购纠纷针对的是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形;而股东出资纠纷针对的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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