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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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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25
【审批日期】 2013-11-25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成非官方的

◆因申请公司清算提起的诉讼,应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为基础,并结合《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

   ◆适用本案由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受理的理论前提是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故在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时,如果公司已经出现明显的破产原因的,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启动的原因和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清算效率的角度看,则不宜按照公司清算案件受理,而应当告知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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