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公司清算提起的诉讼,应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为基础,并结合《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
◆适用本案由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受理的理论前提是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故在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时,如果公司已经出现明显的破产原因的,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启动的原因和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清算效率的角度看,则不宜按照公司清算案件受理,而应当告知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