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公司曾系WIKA公司“TecSis”品牌的压力表中国代理经销商,其未经WIKA公司同意,在委托他人生产的压力表上标注商标并出售。WIKA公司发现后遂终止了与联科公司的代理关系,并以侵害注册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联科公司销售假冒“TecSis”品牌的压力表构成商标侵权,其在代理关系终止后,仍在网站宣传其系德国WIKA、德国TECSIS在中国大陆的代理商,又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其赔偿23万元并公开启事消除影响。
法官点评:
联科公司作为代理商知假售假,又在代理关系终止之后假冒代理商身份进行宣传,其情节较为恶劣。法院在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公开启事消除不良影响,予以了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