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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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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j
【作者单位】
【来源】
【编辑日期】 2014-02-10

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

申请人:陈某某,男,196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某某乡柘某某村,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某某乡柘某某村。

胡某某,女,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某某乡柘某某村。

申请事项

一、对被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要求被申请方赔偿申请人医疗费   元,误工费1530.48  元,护理费1530.48元,营养费700元,住宿费300元,交通费100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人民币    元的损失。

三、要求被申请方对申请人赔礼道歉。

四、对于此前被申请人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事一并处理。

事实与理由

一、对于殴打事件由被申请方负全部责任。

2014年1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申请人在家烧火时,听到外面弄里有袋子沙沙的声音。申请人随即出去查看,发现被申请人胡某某用蛇皮袋在堵申请人家的烟囱,其女在下望风。在申请人查看时,被申请人陈某某从自己家的墙角冲出来,手持木棍砸向申请人的额头,其妻及其女儿立即加入战局,三人一起殴打申请人。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前往某某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进行治疗后,建议申请人休息两周。

此次事件发生在腊月28日,在应该是合家团圆的日子里,被申请方却做出殴打他人的举动,而且动手时就拿木棍往申请人额头上敲,可见其心险恶。且事件发生后,被申请人方未对申请人做任何表示,连堵在申请人家的烟囱上的袋子,都是村干部拿下来的。此次事件对申请人及家庭照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申请方应当赔偿申请人医疗费    元,误工费   元,营养费700元,住宿费   元,交通费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人民币  元的损失。

二、事故的诱因及处理方案的建议

据被申请人方的讲述,是因为申请人家的烟囱对着他家的墙面,将其墙面熏黑才有了此次的矛盾,这个理由是极其荒谬的。申请人家的房子建起来已有10来年,若说是烟囱熏墙问题,在申请人家的房子建立完成之后,这个问题就已经存在,不至于到今天才提出。而且被申请方的房子通过审批的只有两成,往上的均属违法建筑。若是上成层的建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将他家的墙熏黑的问题。

此外,被申请方的烟囱虽说是建在外边空地上,但却是对着申请人的正门方向,只要加害方烧火做饭,就会导致申请人家各个房间烟雾缭绕。

为防止被申请方下次再用此借口,借机生事,应彻底解决烟囱问题。申请人建议双方都把烟囱的排烟口接至楼顶,这样就没有谁家的烟囱往那里吹的问题。

三、此前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事

2013年国庆节前期,陈某某拿农药在申请人家的桑叶田里打,导致申请人家的蚕吃了有毒的桑叶而中毒死亡。若不是申请人及时察觉,申请人家的四、五张蚕将全部中毒死亡。申请人出于邻里情谊未将此事报警处理,但被申请人却得寸进尺,在新年来临之际挑起事端。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方赔偿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000元,请贵所对于此事一并处理。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在新年来临之际,挑起事端,殴打他人,并在事后未作任何表示,社会影响恶劣。望贵所从严处理此事。

此致

某某县公安局某某派出所

                                     申请人:陈某某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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