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均等分配浙江凯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拍卖款的报告
莲都区人民法院:
报告人是被执行人浙江凯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系列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报告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根据报告人了解的情况,浙江凯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在贵院的拍卖款有3328995元,在预分配方案中,有六件案件列入优先受偿,优先受偿金额为1135299元。报告人认为:工人工资等优先受偿款已经由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现在贵院执行的案件均不是职工工资,不符合优先受偿的条件。为了公平、公正分配拍卖款,报告人一致要求贵院将预分配方案中列入优先受偿的六件案件取消优先受偿权利,将拍卖款全部列入报告人等执行案件的分配款。
特此报告
报告人: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