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理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张**(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坐落遂昌县南门街*号的房屋修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施工具体内容
甲方将坐落遂昌县南门街*号的房屋修理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费用
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由甲方根据乙方所需购置建设施工原材料,乙方自行配备施工器材。
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平方米 元的承包费,按照实际修理的平方米结算承包费,由甲方现场确定要修理的房屋部位。
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包含在承包费内。
三、承包工期
工期为15天,从2014年6月23日开始计算。
四、承包费用支付方式
本工程施工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甲方将承包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甲方及时提供原材料给乙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质量。
2、乙方保证在承包工期内完成施工。
3、在施工期限,乙方保证自身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自身伤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超出规定的期限之后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承包款的30%计算。
2、乙方要保证施工质量,若由于施工质量造成返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3、甲方没有按时付款的,支付给乙方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八、其他
1、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2014年6月21日